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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药店建设,筑牢医保基金监管屏障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31日10:20:56 68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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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药店建设,筑牢医保基金监管屏障

 为进一步规范定点药店医保刷卡行为,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医保基金的有效运行和高效监管,舟山市医疗保障局主动谋划、有效作为,围绕纵深推进信用药店建设,切实筑牢医保基金监管坚实屏障。2022年,完成全市165家定点药店现场检查全覆盖,涉及医保基金支出10414.4万元,共协议处理5家药店,累计追回医保基金15148.98元,行政罚款1148.98元,其中解除定点协议2家,行政处理1家,处理参保人员2名。

 一是全面完善信用药店制度。健全《舟山市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服务协议》《舟山市医保医师服务协议》等制度,细化完善《舟山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细则,明确定点药店信用激励与惩戒机制,有力推动定点药店、医师等主体实现信用体系应用全覆盖。

 二是持续深化信用药店建设。坚持“以信为本、医保为民”原则,在全市定点零售药店信用评价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全省首创“设置低价药专柜”纳入定点药店信用等级评价硬性指标,总结梳理出245种20元以下的高频实用低价药目录清单,要求每个低价药专柜内低价药不得少于100种。目前全市已有135家定点零售药店设置低价药专柜,其中120家分别被评为A/B等级信用,该两种等级定点药店月均向群众提供20.3万盒低价药,进一步丰富群众用药选择,减轻用药经济负担,提升全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

 三是统筹推进信用药店管理。积极构建舟山特色数智化防控网络,深化推进“智慧药房”“预警和决策数字化系统”等本地化数字化场景应用建设,全市定点药店分批分期纳入“舟山市医保系统视频监管平台”,及时查处药品串换、套刷医保卡等失信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信用等级管理。通过系统监管,结合线下常态化检查,持续加强对药店失信违规行为的发现整治。2022年共处理定点药店违规行为12起,对1家A级、2家B级信用等级药店作信用降级处理,有效保障A/B级信用等级含金量。(来源:舟山市信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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