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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统计局推动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认定试点工作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2日15:06:02 68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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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统计局推动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认定试点工作

     为充分发挥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的模范引领作用,在全省营造良好统计氛围,切实推进依法统计、诚信统计,进一步提高全省统计数据质量,省统计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认定试点工作,制定了《2021年江苏省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认定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于8月19日印发。

  《方案》规定了认定工作原则和职责,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认定试点工作遵循择优推荐、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江苏省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负责全省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认定工作,各设区市统计局负责组织本辖区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的推荐、审核、信用承诺等工作,形成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方案》明确了推荐企业范围和条件,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推荐范围为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统计联网直报“一套表”调查企业,推荐标准为2年内无任何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调查制度的行为、未在其他领域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负责统计工作等条件。

  《方案》规范了认定方式和程序,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认定试点工作采取设区市统计局推荐和企业自愿信用承诺相结合的方式,自2021年9月启动,具体工作分为组织推荐、企业承诺、评估审核、信用审查、社会公示、认定公布等六个阶段。

  《方案》对认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实行逐级负责、严格管理,各级统计机构加强监督、指导、服务。同时要求各级统计机构强化认识,提高标准,从严控制,杜绝违法违规认定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等情况发生。

  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认定试点工作一是省统计局落实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的重要举措;二是推进统计诚信建设制度化的重要决策部署;三是加快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坚持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依法依规运用信用奖惩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正向的激励作用,宣传统计诚信理念,树立统计诚信典型,引导广大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统计。加快构建统计守信激励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统计环境,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来源:江苏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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