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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通报2021年上半年环境影响评价信用管理对象列入“黑名单”和限期整改名单情况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4日09:29:14 857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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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通报2021年上半年环境影响评价信用管理对象列入“黑名单”和限期整改名单情况

     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开通报2021年上半年环境影响评价信用管理对象列入失信“黑名单”和限期整改名单有关情况。

  2021年上半年,共有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湖北周得福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国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3家单位和22人因所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受到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的处罚,被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列入失信“黑名单”。共有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西悦成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河北华睿风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119家单位和79人因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较多,被信用平台列入限期整改名单。其中,40家单位和23人在2021年上半年被2次或2次以上列入限期整改名单。

  生态环境部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严格执行《环评法》《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在信用管理对象列入“黑名单”期间,依法不予受理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在信用管理对象列入限期整改名单期间,加强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规范性检查和质量检查,从严审批把关。

  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自2019年11月1日启用以来,已有8000余家单位和45000余名环评技术人员在该平台建立诚信档案。该平台通过归集和实时累计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记录的信用管理对象失信行为记分,实现环评技术单位和从业人员跨地区信用分类监管,为推进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提供技术支持,为提升环评领域“互联网+”监管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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