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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行业严重失信行为明显下降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4日09:06:56 67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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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行业严重失信行为明显下降

     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编制的《能源行业信用状况年度报告(2021)》(以下简称《报告》)7月30日对外发布。《报告》显示,2020年能源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分布集中,不良信用信息归集能力显著增强,严重失信行为明显下降。

  根据能源行业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截至2020年12月31日,在归集的94910家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中,优级企业1159家,占比1.22%;良级企业81013家,占比85.36%;中级企业10211家,占比10.76%;差级企业2527家,占比2.66%。与2019年相比,2020年,能源行业优级企业减少803家,下降40.9%;良级企业增加5822家,增长7.74%;中级企业增加8888家,增长671.82%;差级企业减少406家,下降13.85%。

  电力行业大多集中在信用良级范围内。与2019年相比,2020年,优级和差级电力企业数量均有下降,良级企业数量明显增多。优级和差级企业中,电力建设类企业占比均超50%。煤炭行业大多集中在信用良级和中级范围内。煤炭企业的差级企业数量和占比均远超电力和油气行业。油气行业大多集中在信用良级范围内。

  数据显示,2020年,能源行业归集黑名单信息9869条,较2019年下降9.33%。其中,煤炭黑名单信息5709条,较2019年下降15.7%;油气黑名单信息846条,较2019年下降51.0%;电力黑名单信息3314条,较2019年增长39.1%,但考虑到归集的电力行业市场主体较2019年增长40.6%,电力黑名单信息亦呈下降趋势。

  《报告》认为,很显然,随着信用监管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市场主体更加关注自身信用建设,特别是遵守法定义务或履行约定义务意识不断增强,尽管受经济波动、疫情等多重因素影响,行政处罚和合同违约数量有所增加,但严重失信黑名单数量总体减少。

  《报告》对能源行业未来的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高度关注信用状况变化趋势。2020年能源行业信用状况总体良好,但优级企业数量有一定下降,且中级企业和差级企业占一定数量和比例,须引起高度关注。行政处罚、合同违约和黑名单等不良信用信息是影响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状况的三大主要因素,对报告中所反映出的不良信息产生的重点行业、重区域、重点企业应强化监管。

  二是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建设。能源集团企业应严格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要求,发挥龙头表率作用,指导所属企业遵守法定义务,履行约定义务,强化信用风险,依法合规诚信经营;高度重视行政处罚、合同违约和黑名单等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特别是对所属的差级企业,应督促其主动申请信用修复,积极改善信用状况,避免受到联合惩戒。

  三是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力度。2020年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数量大规模提升,基本实现了能源行业市场主体全覆盖,但精细化水平还不足,颗粒还比较粗,精准反映能源行业信用信息状况还存在差距。应进一步加大与有关部门、能源企业、行业协会等信用归集共享力度,将能够更加精准反映企业正面和负面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共享至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为提升信用监管和服务水平创造条件。

  四是全面推进能源信用工作高质量发展。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社会信用立法进程提速。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能源行业将更加广泛地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深入推进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和监管工作,积极探索构建新型能源监管机制,整合形成全社会协同监管、协同服务、协同共建的强大合力,为助力能源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来源:中国经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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