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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严控个人消费贷应把好分寸

2017-09-14 15:38:03 来源:光明网 作者:莫开伟 【  


   最近,深圳、北京两地监管机构陆续针对辖区内银行发布自查通知,要求加强个贷用途管理,严防消费贷、经营贷资金违规进入楼市,深圳个别银行最长贷款年限由30年缩至5年。


  应该说,当前银行收缩和严控个人消费贷是在控制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楼市的大环境下,不得已实施的一种政策选项,也是对近年银行个人消费贷大幅增长进行“急刹车”做出的客观回应。

  “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一直是银行信贷必须遵守的原则,这项制度一则可帮助银行防范经营风险奠定坚实基础,二则可帮助银行对贷款人贷款用途的真实性进行有效监督,防止信贷资金被转移用途。但商业银行在执行规定的具体操作中,存在不少差强人意的地方:或因监督耗费人力而流于形式;或为追求个人消费贷较高的利息收益,在贷款用途审核上大开绿灯等等。正是基于上述因素,大量个人消费贷变身为长期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

  就以目前一些贷款人申请房屋装修的个人消费贷为例,虽然要求有装修合同、购货发票,但由于银行信贷人员审查把关不严,使不少以房屋装修为名而实用于购房的贷款大行其道。表面上看是个人消费贷膨胀,而实际上是大量信贷资金悄悄流向了楼市,这也是我国楼市反复不正常波动的原因之一。

  个人消费贷用途移位其带来的负面影响显而易见:首先,消弭各级政府调控房地产政策的成效,使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难以形成并发挥作用,将打乱国家整个房地产调控计划和步骤,难以真正控制房地产无序生长及有效化解房地产风险;其次,影响我国货币信贷政策真实性,无法给中央决策层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影响宏观产业调控政策的准确性、严肃性和有效性。同时,在个人消费贷款上的弄虚作假行为,逃避监管部门的有效监管,对银行业信贷安全及经营健康发展设置障碍,无形中更会加大银行业信贷经营风险。

  当前监管部门对银行机构开展个人消费贷检查,并要求银行机构严控个人消费贷,遏制银行个人贷款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是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防范化解楼市风险的现实需要,更是督促银行业防范经营风险,确保银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急切需要。但需注意的,银行应把好严控个人消费贷分寸和火候,避免误伤真正需要个人消费贷的贷款者,正确处理好严控与适度的关系。

  总之,银行机构既要严格执行监管当局严控个人消费贷的政策精神,适当控制个人消费贷款节奏和规模,将个人消费贷保持在一个合理水平上;又要认真开展并做好市场调研和分析,对确实有个人消费意愿的消费者持续发放个人消费贷,避免因严控而影响其正常消费需求,让银行信贷为拉动我国居民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发挥实实在在的作用。
   (作者莫开伟系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