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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

2018-11-21 11:22:04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 【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的通知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现将《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8日


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京等特大城市要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在前期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基础上,对标一流、深化改革,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率先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充分发挥首都科技创新和人才优势,以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为导向,以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为出发点,以加快服务型政府和智慧政务建设为主抓手,以创新发展和服务业扩大开放为突破口,巩固提升既有优势,全面补强短板弱项,扎实推进北京效率、北京服务、北京标准和北京诚信“营商环境四大示范工程”,着力构建部门协同、市区联动、市场支撑、共同推进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努力把北京打造成为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高地,全面促进首都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在改革中主动换位思考,变“我要怎么办”为“企业和群众要我怎么办”,注重企业体验、再造审批流程、创新支持政策,努力创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企业获得感最强的营商环境。
    坚持改革创新。敢闯敢试、敢为人先,敢于向顽瘴痼疾开刀,勇于突破利益固化藩篱。加快构建和完善有利于市场主体活力竞相迸发的体制机制,为企业参与首都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为我国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创造和积累经验。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企业在设立、建设、运营、发展等全生命周期涉及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靶向攻坚、精准发力、综合施策。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两手抓”,既要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更要努力提升中介机构专业化、国际化发展水平,动员全社会力量,推动形成北京优化营商环境新格局。
    坚持对标一流。积极对标国际先进理念、领先标准和最佳实践,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创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资和贸易环境。进一步提高相关制度、规则的国际化水平,持续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开放发展能力,争当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排头兵”。
    (三)工作框架
    以“六个统一”的智慧型政务服务体系为技术支撑,加强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快推进大数据行动计划,着力打造北京效率、北京服务、北京标准和北京诚信“营商环境四大示范工程”,努力在全国形成品牌影响力和带动力。
    “六个统一”的智慧型政务服务体系。通过建设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全市统一联通的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大厅、全市统一的企业服务和重大项目平台、全市统一的企业法人服务卡、全市统一的投资项目代码以及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标准规范,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推动审批服务扁平化、简易化、智能化,实现政务信息联通和数据共享,强化事中事后法律监管和信用监管,全面优化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
    “北京效率”示范工程。加强智慧政务顶层设计,深入实施“放管服”改革,以技术标准规范类行政审批事项为重点,以一个事项一个部门最多一次审批为原则,进一步取消审批事项,再造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打造全市统一的“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最有效的监管把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事情办好,充分展示国际一流水平的“北京效率”。
    “北京服务”示范工程。牢固树立服务企业意识,把优化提升服务体验贯穿于改革始终,系统解决企业反映突出的“最后一公里”和工作作风问题,引导全市干部真诚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同企业家坦诚交往、真诚互信,充分展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北京服务”。
    “北京标准”示范工程。从推动超大型城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积极探索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建立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体现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的行业发展标准、城市规划标准、技术服务标准、市场监管标准,鼓励企业积极创制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增强标准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展示可复制可推广的“北京标准”。
    “北京诚信”示范工程。着力构建以企业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机制,加快推进政府和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开放公开,探索推行“个人诚信分”工程,推动信用信息在市场准入、公共服务、旅游出行、创业求职等领域广泛应用。推进“信易+”项目试点示范,为守信者提供“容缺受理”“绿色通道”等便利措施。完善黑名单制度,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寸步难行”的失信惩戒格局,让违法违规失信者付出沉重代价。引导企业和个人以诚信立身兴业,充分展示示范引领全国的“北京诚信”。
    (四)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本市营商环境大幅改善,完成“六个统一”的智慧型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框架,80%以上的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跨境贸易、获得电力、不动产登记等方面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营商环境四大示范工程”启动建设,营商环境位居全国前列。
    到2019年底,本市营商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水平明显提升,“六个统一”的智慧型政务服务体系初步形成,90%以上的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跨境贸易、获得电力、不动产登记等方面服务水平明显提升,“营商环境四大示范工程”加快推进,营商环境实现全国领先。
    到2020年底,本市营商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水平显著提升,“六个统一”的智慧型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形成,100%的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跨境贸易、获得电力、不动产登记等方面服务显著改善,“营商环境四大示范工程”影响广泛,在全国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营造更加便利的政务环境
    1.大幅提升投资审批服务效率。(1)深入推进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推动试点经验纳入全国统一的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体系。(2)大幅压缩投资项目前期审批事项和环节。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多规合一”的科学编制机制,探索以“区域规划同评”替代项目逐一评估。原则上实行一个事项一个部门最多一次审批,能够通过政府部门制定技术标准规范的,推行企业项目承诺制,逐步取消行政审批,全面提升施工许可审批效率。(3)优化升级北京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善上下贯通、纵横联通功能,出台管理办法,整合“多规合一”协同平台、施工图联审平台、联合验收平台、不动产登记系统,实现投资项目审批“一张网”。(4)全面推行统一的投资项目代码在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不动产登记等环节应用,实现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5)加快建设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加强房屋交易、缴税、不动产登记系统联通和数据共享,实现审批服务由“物理聚合”向“化学合成”转变,力争将不动产登记时限压缩至1至4天。整合地理信息系统和房屋登记系统,实现不动产登记、地籍测绘统一使用不动产编号。增强不动产登记及相关领域信息透明度,制定本市不动产信息查询规则,实现不动产自然状况、限制处分信息及土地权属争议案件情况等内容公开查询。推进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更多种类物权纳入统一登记。(责任单位:市政府审改办、市规划国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务服务办、北京市税务局、市高级法院、市农委)
    2.深化商事制度改革。(1)提高开办企业效率,到2018年底,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天以内;到2020年底,力争压缩至2天以内。(2)完善“e窗通”系统功能,在线开展领用发票、“五险一金”登记等业务,进一步合并办事环节,同时实现银行预约开户。(3)推行统一的企业法人服务卡,取消各部门的企业办事密钥,让企业法人服务卡成为企业办事的唯一通行证。(4)持续深化“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将“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5)在城六区和北京城市副中心率先探索部分生活性服务业企业“一照多址”。(6)做好进一步简化注销登记相关工作,探索优化企业注销程序,试点并推广企业注销全程电子化。(7)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互认互通,推广使用电子印章,扩大电子发票的使用范围。(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政府审改办、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人力社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城六区和通州区委区政府)
    3.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一窗办理、一网通办”。(1)建立全市统一联通的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大厅,促进市区之间及部门之间协同作战、集成服务、信息共享,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从“找部门”向“找政府”转变。(2)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全面实施“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工作模式,实现全市“一窗办理”。建立高素质、专业化的综合窗口人员队伍,积极探索通过市场化手段和考核评价机制,提升窗口服务水平。(3)加快落实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的有关要求,清理整合分散、独立的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全部接入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网和市级政务云,实现全市“一网通办”。构建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实现政务信息的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可靠交换与安全共享,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开放。(4)优化审批部门审批处室设置,推进有条件的审批部门整合审批职能成立审批处室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积极争取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探索设立行政审批机构,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5)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规范管理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依托政务服务网开发建设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零限制”入驻,实现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中标、网上评价,探索推行“全程帮办制”。(责任单位:市政府审改办、市政务服务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委区政府)
    4.规范政务服务标准。(1)按照权责匹配、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的要求,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做到“一表两单”。建立健全清理证明工作长效机制,制定本市第三批取消证明事项目录,编制本市暂时保留证明事项目录。动态调整职业资格许可认定清单。(2)制定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规范标准、办事指南、实用手册和申报材料规范,全面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和兜底条款,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同一事项同等条件无差别办理。(3)按照“便民利民、应并尽并”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政府服务热线整合,逐步实现全市“一号通”。(4)建立企业服务和重大项目“双平台”工作机制,完善全市企业发展和项目落地信息库,构建集政策扶持、要素配置、协调调度、精准服务为一体的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服务链,创新引资引智和服务企业工作,高效解决制约企业发展和项目落地的关键问题,为企业在京发展和项目落地提供更加贴心的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审改办、市人力社保局、市政务服务办、市信访办、市发展改革委)